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
非法拆解报废汽车、“五大总成”
非法拆解报废汽车案例
8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以下简称“光明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线索称,某废旧回收公司无资质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光明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冒雨清点查封报废车辆70余台。
接到举报线索后,光明市场监管局稽查科、新湖所骨干力量联合市商务局、市交警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和新湖街道办组成工作专班,火速前往位于新湖街道北岗村某废旧回收公司现场进行突击回访检查。在现场,三名工人正在从事报废汽车拆解,现场存放大量报废汽车及拆解工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报废汽车,直至傍晚七点,清点并查封报废汽车70余台。 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国家是加大力度整理、政治报废回收企业及个人,严厉打击
非法拆解报废汽车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