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向各位介绍一下
卡车的报废标准,我国的报废标准中对于车辆的类型和使用途径作出了有所区别的报废标准,因此,小编向大家仔细介绍一下这个内容。
卡车的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我国车辆的报废标准为:
1、达到车辆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另外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2、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以上就是小编对
卡车的报废标准作出的介绍了,车主想清楚自己车辆的具体报废标准,还要参考一下名下车辆的使用用途还有大小和类型的因素。